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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16-09-19 23:35
信息编号:23097149
企业简介
正安县东方公寓 成立于2013年3月19日,注册地址在凤仪镇东方新城四单元二栋30号,主要从事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旅店)。欢迎交流合作!
联系方式
工商档案
经营状态:存续
公司类型:个体(内地)
成立日期:2013年3月19日
法定代表人:朱碧霞
注册资本:10
登记机关:遵义市正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经营范围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旅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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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营范围
正安县东方公寓 主要经营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旅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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