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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17-03-22 10:36
信息编号:30064344
企业简介
北京潘大创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6年04月11日,注册地址在北京市朝阳区广华居19号楼02层201室内77号,主要从事投资与资产管理;教育咨询(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);企业管理咨询;企业管理;会议服务;票务代理(不含航空机票销售);货物进出口、代理进出口、技术进出口;软件开发;摄影、扩印服务;基础软件服务;计算机技术培训(不得面向全国招生);软件设计;应用软件服务(不含医用软件);计算机系统服务;打字复印服务;电脑动画设计;数据处理(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、PUE值在1;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);会议服务;承办展览展示活动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演出);企业策划;经济贸易咨询;技术推广服务;销售日用品、针纺织品、五金交电(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)、工艺品、医疗器械(限I类)、花卉、新鲜水果、新鲜蔬菜、未经加工的干果、坚果、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、电子产品、文具用品、照相器材、化妆品、体育用品、服装、家具(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)、珠宝首饰、饲料、装饰材料(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)、通讯设备、建筑材料(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)、玩具、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、汽车配件、仪器仪表(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)、卫生间用具(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)、化工产品(不含危险化学品)。(“1、未经有关部门批准,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;2、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;3、不得发放贷款;4、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;5、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”;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。欢迎交流合作!
联系方式
工商档案
经营状态:开业
公司类型: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投资或控股)
成立日期:2016年04月11日
法定代表人:潘文晋
注册资本:100.000000
登记机关: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
经营范围:投资与资产管理;教育咨询(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);企业管理咨询;企业管理;会议服务;票务代理(不含航空机票销售);货物进出口、代理进出口、技术进出口;软件开发;摄影、扩印服务;基础软件服务;计算机技术培训(不得面向全国招生);软件设计;应用软件服务(不含医用软件);计算机系统服务;打字复印服务;电脑动画设计;数据处理(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、PUE值在1;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);会议服务;承办展览展示活动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演出);企业策划;经济贸易咨询;技术推广服务;销售日用品、针纺织品、五金交电(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)、工艺品、医疗器械(限I类)、花卉、新鲜水果、新鲜蔬菜、未经加工的干果、坚果、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、电子产品、文具用品、照相器材、化妆品、体育用品、服装、家具(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)、珠宝首饰、饲料、装饰材料(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)、通讯设备、建筑材料(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)、玩具、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、汽车配件、仪器仪表(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)、卫生间用具(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)、化工产品(不含危险化学品)。(“1、未经有关部门批准,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;2、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;3、不得发放贷款;4、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;5、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”;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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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营范围
北京潘大创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:投资与资产管理;教育咨询(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);企业管理咨询;企业管理;会议服务;票务代理(不含航空机票销售);货物进出口、代理进出口、技术进出口;软件开发;摄影、扩印服务;基础软件服务;计算机技术培训(不得面向全国招生);软件设计;应用软件服务(不含医用软件);计算机系统服务;打字复印服务;电脑动画设计;数据处理(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、PUE值在1;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);会议服务;承办展览展示活动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演出);企业策划;经济贸易咨询;技术推广服务;销售日用品、针纺织品、五金交电(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)、工艺品、医疗器械(限I类)、花卉、新鲜水果、新鲜蔬菜、未经加工的干果、坚果、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、电子产品、文具用品、照相器材、化妆品、体育用品、服装、家具(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)、珠宝首饰、饲料、装饰材料(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)、通讯设备、建筑材料(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)、玩具、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、汽车配件、仪器仪表(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)、卫生间用具(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)、化工产品(不含危险化学品)。(“1、未经有关部门批准,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;2、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;3、不得发放贷款;4、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;5、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”;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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